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发票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3-01-06 浏览次数: 次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

 

2013年第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主管国税机关

代开发票工作的公告

 

为规范全省主管国税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交的资料为:

(一)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三)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的书面合同或者书面确认证明。

二、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见附件),《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2号)所附《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废止。

三、主管国税机关不得为下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普通发票: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取并开具普通发票,临时需要开具超过版面的发票,应当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增加发票领取数量或扩大版面。

(二)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应根据纳税人行业和经营规模限量供应发票。

(三)跨县、市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应当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

四、各办税服务厅应安装计算机、打印机为没有设备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相应服务。

本公告自20131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月5

 

 

 

 

 

 

 

 

 

 

 

 

 

 

  分送: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承办      办公室201315印发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一)

购货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受票方)

 

纳税人名称

 

电话号码

 

地址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收货人识别号

 

收货人名称

 

受票方识别号

******

受票方名称

******

起运地、经由、到达地

 

运输货物信息

 

序号

费用项目

金额

车种车号

车船吨位

备注

 

 

 

 

 

 

 

 

 

 

 

 

 

 

 

 

 

 

 

 

 

 

 

 

 

 

 

 

 

 

 

 

 

 

 

 

销货单位

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

 

纳税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承运人识别号

******

承运人名称

******

发货人识别号

 

发货人名称

 

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

税务机关代开货运专票岗位

经核对,所开发票与申报单内容一致。

 

税收完税凭证号: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签字):

 

(签字):

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

 

 

     

 

     

 

     

注:本单适用于代开单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填写。

 

               

 

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缴纳税款申报单(二)

承运人情况

纳税人识别号(承运人)

 

纳税人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发票票面信息

 

第一张

第二张

第三张

第四张

第五张

发货人识别号

 

 

 

 

 

发货人名称

 

 

 

 

 

收货人识别号

 

 

 

 

 

收货人名称

 

 

 

 

 

受票方识别号

 

 

 

 

 

受票方名称

 

 

 

 

 

受票方电话号码

 

 

 

 

 

受票方地址

 

 

 

 

 

起运地、经由、到达地

 

 

 

 

 

运输货物信息

 

 

 

 

 

费用项目

 

 

 

 

 

金额

 

 

 

 

 

车种车号

 

 

 

 

 

车船吨位

 

 

 

 

 

备注

 

 

 

 

 

审核情况

税务机关税款征收岗位

 

税务机关代开货运专票岗位

经核对,所开发票与申报单内容一致。

税收完税凭证号:

 

发票代码:

发票号码:

 

 

 

 

 

 

 

 

 

 

 

 

申请单位经办人(签字):

(签字): 

     

 (签字):

     

 

     

注:本单适用于代开多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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