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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访谈

5月15日下午,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吴维平在湖光大厦东18楼人民网湖北频道、湖北国税门户网站,给大家解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访谈时间:2015-05-15 15:00:00
主题嘉宾: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吴维平
访谈内容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访谈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各种企业数量越来越多,其中增长最快的要数小微企业了。为了推动小微企业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国家频繁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人民群众一次又一次感受到了中央政府释放改革红利的意志和决心,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吴维平,给大家解读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主持人:国家连续调整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这种税收政策变化是极为罕见的,纳税人首先关注的可能是,什么样的企业属于小微企业?什么条件才能享受税收优惠?

  吴维平:通常说的小微企业是个大概念,既有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也有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

  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一个禁止”就是不得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三个标准”是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具体来看: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是指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均可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也就是说享受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有两个条件:一是月(季)度销售额;另一个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不能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享受营业税优惠的营业额标准和增值税相同,已经实行“营改增”的,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均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主持人:看来传统意义上的“小微企业”和税收意义上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有区别的,让我们记住“小型”、“微利”、“销售额”、“营业额”等关键词。接下来请吴总告诉读者,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吴维平: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社会就业的主渠道、创新创业的源动力,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保增长的重要“引擎”,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增强应对市场风险能力,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不仅能够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有助于解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深层次问题。

  主持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确实能够充分发挥小型微利企业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请您具体介绍下,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呢?

  吴维平: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主要是减税率和对应纳税所得额减半征收。2008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就将小型微利企业纳入了优惠范围,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法定税率低5个百分点,相当于减轻税负20%。2010年起,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生效,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12年起,减半征收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提高至6万元。2014年,减半征收的应纳税所得额调高至10万元,并将核定征收企业纳入优惠范围。

  在增值税方面,主要是扩大优惠面和调高起征点。贯彻国务院关于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要求,从2011年11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免征增值税,到2013年8月1日起受益群体扩展到了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再到2014年10月1日将起征点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含3万元)至2015年底。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都是直接针对小微企业的,如税率优惠、免税额等。还有一些优惠政策是着重于优化小微企业外部发展环境的,如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鼓励投资企业将资金投向小微企业,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激情;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对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专项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有效化解金额企业信贷风险,缓解中小企业和实体经济融资困难。

  主持人:今年国家继续加大小微企业减税力度,和以往的优惠政策相比,今年有哪些变化呢?

  吴维平:今年国家对小微企业减税,现在主要是在所得税方面,与以往的税收优惠政策相比,主要有五大变化:一是优惠范围大了。年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二是判定指标降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税收指标等判定指标,以往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按全年月均值确定,现调整为按年季均值确定,让波动性大的企业都符合标准。三是入围门槛低了。以往企业享优惠政策必须参考上年度情况,现在即使企业上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若预计本年度符合,可自行享受所得税优惠。四是办理手续简了。以往需要专门报送资料备案,现在随纳税申报填写“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即可。五是执行时间长了。税收优惠执行时间至2017年12月31日,税收优惠的预期增加了。

  主持人: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不断增强小微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利于推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但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是不是很复杂呢?

  吴维平:你提的问题,正是广大小微企业主和企业办税人员普遍关心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政策时,已充分考虑到了。2014年前,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后,才能享受优惠政策,季度预缴环节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标准提高后,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告,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汇算清缴环节再多退少补,让小微企业提前享受税收优惠红利,缓解资金、贷款压力。

  主持人:这么说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已相当“任性”了,网友普遍反映政策好,但也担心执行会不会出现问题,请问我省国税部门是怎样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呢?

  吴维平: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在谈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时指出“千招万招,不落实就是虚招,千条万条,不落实就是白条”。为让政策落地,湖北省国税系统着手编织三层防护网,努力达到“三个确保”,使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一户都不少”。

  一是政策宣传网,确保优惠政策全部知晓。我们开展了“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活动周”活动,利用门户网站、12366服务平台、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及官方微信、微博、QQ群,广泛宣传优惠政策及操作规定,在湖北卫视、长江日报、腾讯大楚网等媒体,提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小微企业咨询服务岗”,编印带回执联的优惠政策宣传手册20多万份免费发放,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知”。

  二是预警防护网,确保优惠户数全部不漏。针对小微企业财务核算水平状况,我们从税收征管软件中提取上年度符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企业名单,在企业网上申报时自动比对、有效识别,并自动计算可以享受优惠的所得税额;通过税源预警防控系统按季提取、发布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筛选“应享受而未享受”的小微企业,下发各地逐户核实;按季提取月销售额小于3万元纳税人名单,提示纳税人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是绩效考核网,确保优惠待遇全部兑现。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纳入绩效考评,要求受惠面必须超过99.5%,否则按比例扣分;对12366服务热线受理纳税人应享受未享受优惠投诉,要求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季度申报后,对所有没有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查遗补漏,明确到户、责任到人,采取发函、短信提醒、电话通知等手段,逐户清理核实。

  主持人:国税部门工作力度非常大,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作做得很细,您能够提供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详细数据么?

  吴维平:我们这里有组统计数据,2014年全省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所得税优惠是19.92亿元。今年一季度全省22.5万户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100%享受了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0.86亿元;64.74万户应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免征增值税5.37亿元。

  主持人:实施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对减轻我省小型微利企业税收负担、扶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小微企业减税总额、户均减税额度都不大,如何看待小微企业减税效应?

  吴维平: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额度不大作用大,比如创业初期每月销售收入只有两三万元、年度没有利润或微利的,不用担心税收上的事,有一种获得感,可以提振创业创新信心。概括起来,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政策导向作用。税收优惠政策将引导社会加大对小微企业投资,促进小微企业成长、壮大。今天“铺天盖地”的小微企业,就是明天“顶天立地”的经济支柱。二是减税杠杆作用。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等金额的减税,小微企业比大、中型企业,有更高的就业吸容和投资扩张激励价值。三是促进主辅分离。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助于推进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做强主业、做精辅业,解决辅业新办期间的困难,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

  主持人:下面又到了给网友们解答问题的环节了,网友陈先生问预缴时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了所得税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超过小微企业标准的,如何汇算清缴?

  吴维平:这种情况说明企业生产经营已经得到很大改善,利润水平大幅度提高,那就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不再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且要补缴已经减免的税款。

  主持人:网友张女士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吴维平:这个问题应注意两点,一是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包括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其他销售额,如果两者之和超过了小微企业销售额标准,则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二是如果纳税人当月销售额低于销售额标准,又有代开专用发票业务的,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

  主持人:希望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能够切实促进小型微利企业健康发展,在扩大就业中起到重要作用。感谢吴总接受采访,也感谢网友们的关注,咱们下次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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