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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局:纳税人超市购物 发票兑奖啦!
发布日期:2017-12-05 作者: 李平 浏览次数: 次

  “买东西也能中奖,真是太好了”,今日十堰市民王女士在寿康永乐1+1超市购买日用品,开具了普通发票后通过手机支付宝“发票管家”扫描中得四等奖10元。

  据悉,自12月1日起,十堰市落实开展了“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消费者在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等所有行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可通过互联网参加一次即时开奖和一次定期开奖,最高奖金额度为10万元。

  十堰市直属分局针对辖区商超、电信、房地产等众多企业需要直面消费者的实际情况,早部署、早安排、早宣传、早准备。管理员包干负责辅导服务,办税厅备足发票,商超等纳税人做好人员设备准备,保障有奖发票试点顺利进行。今后,分局还将采取多种方式引导激励广大市民消费依法索要发票意识,提升全社会纳税遵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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